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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上海一中院召开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会。院党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司法局等3家高校和单位的“学术导师”,上海一中院“实务导师”,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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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汤黎明主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昌对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即“卓越计划”)启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了梳理总结,从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引领性、组织力和示范性三个层面回顾了计划启动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果(后附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工作成果),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并就培养计划的持续推进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
会上,黄祥青院长为新增补的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学术导师”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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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围绕一年来理论研究、岗位实践等情况作了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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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导师”代表和“学术导师”分别对培养对象一年来锻炼成长情况作了点评,并围绕如何持续深化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成效作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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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祥青院长围绕领军人才的内涵、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动因及目标任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总结。
他指出,推进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是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职责使命的深度认知和行动兑现,应当积极贡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要尊重法院的司法专业特性,以领军人才专业知识的系统性、贯通性,带动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从而实现司法裁判的实质公正。
他强调,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着力点在优秀个体,关注点在队伍整体,期许点在司法审判和法治事业的未来发展。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既要在相应的专业领域展示知识的力量,也要注重在司法实践中塑造良好人格。
后续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打通高校法院间的资源共享渠道,更加扎实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让培养对象在更多的平台接受历练。
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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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荣誉方面
毛海波荣获上海法院个人二等功;
金绍奇、董礼洁荣获上海法院个人三等功;
毛海波、金绍奇于今年年初遴选至高院任职副庭长;
李长坤、凌捷所负责合议庭分别荣获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
何建获评为上海法院办案标兵;
余剑、成阳分别作为上海法院“邹碧华式的领导干部”“邹碧华式的好法官”的候选人参加全市评选。
审判业绩方面
11名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共参与上海一中院专家法官会议251次、辖区指导例会24次,主持或参与院级课题以上调研任务10篇,撰写类案裁判方法总结8篇,拍摄适法微视频15场次。
任明艳和成阳在各自业务庭工作量均排第二,其中任明艳工作量是全庭平均工作量1.72倍,成阳是1.75倍;
董礼洁所审结案件中,繁案占比超过50%;
何建主审的一起肖像权、姓名权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余剑、李长坤、何建、董礼洁共承担11件大要案的审理工作。
课题和专著方面
余剑参与的《信息网络犯罪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中标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任明艳、吴慧琼参与执笔的《我国法院参与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的路径与机制建设》中标2020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任明艳合著出版《案例法理学》;
何建编著出版《“套路贷”案件办理实务精要》;
卢颖合译的《金融危机后的公司治理》即将出版。
业务研讨和专业授课方面
何建参与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公司决议及其法律效力于公司法修改”、最高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个人信息保护与司法裁判”等全国性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
李长坤参与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等研讨会并作发言;
董礼洁参与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修订等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
凌捷参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不动产登记条例修订》专家论证会;
卢颖参与中小投服调研、世行磋商会议,分别就投服中心定位、世行中小投资者保护指标等问题进行交流。
审委会学习方面
毛海波、任明艳、成阳、金绍奇、何建、吴慧琼等多次进审委会,就《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进行解读。
文:田密
图:苏弋
编辑:李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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